一、評選辦法與報名簡章(請自行下載)

二、評選日程

(一)報名受理期間:2023年1月12日至3月24日。
(二)入選結果公布:2023年5月。
(三)獲獎結果公布:2023年6月。
(四)頒獎推廣活動:2023年6月,時間另行通知。
三、報名資格
(一)參賽廠商資格
1. 依我國法律設立登記,且營業項目登記為食品或飲料製造業之業者。
2. 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相關法令之規定。
(二)參選產品資格
1. 臺灣加工製造(加工、製造或原材料涉及其他國家或地區共同參與者,以在我國境內產生最終實質轉型者為限),且符合我國食品衛生管理及標示廣告等規範。
2. 產品為零售用,陳列販賣時有包裝,且具備下列條件之食品:(1)具啟封辨識性、(2)具延長保存期限、(3)具密封性、(4)可擴大販賣範圍。
3. 產品為2021年1月1日後首次於零售市場公開陳列販賣之產品(含新配方、新口味、新包裝等)。
4. 2023年受理評選之產品類別:第一類、烘焙食品(限常溫流通產品);第二類、調理食品(全溫層產品);第三類、其他綜合食品(限常溫流通產品)。以上均排除酒精成分以容量計算超過0.5%之飲料及膠囊錠狀產品。
四、報名方式
(一) 每家廠商報名總數以5項產品為限。
(二)於報名受理期間至官網(https://funfood.firdi.org.tw) 報名系統填寫報名表(含同意書)(如附表)及相關證明文件完成報名程序,如因資料不全、錯誤,導致主辦單位無法判讀或聯繫即視同放棄資格。
(三) 每項報名產品初選階段提供5份實體產品供審查作業之用,請於2023年3月24日前,以掛號郵寄或快遞等方式送達主辦單位(以郵戳為憑);未完整提供者等同放棄參選資格;其保存期限低於30天者,請先與主辦單位聯繫後再寄出產品。低溫流通產品請於週一至週五寄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