預告修正「食品業者設置實驗室之企業指引」

「食品業者設置實驗室之企業指引」草案如附件,如對草案內容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,請於113年4月22日前陳述意見或洽詢如下:
一、承辦單位: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組
二、地 址: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99號
三、電 話:02-27877352
四、傳 真:02-26531062
五、電子郵件:ying760114@fda.gov.t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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