預告訂定「低溫食品物流業者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之指引」草案

 

發文字號:衛授食字第1121300300號
「低溫食品物流業者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之指引」草案如附件,如對草案內容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,請於112年7月3日前陳述意見或洽詢如下:
一、承辦單位:食品藥物管理署
二、地 址: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-2號
三、電 話:02-27877376
四、傳 真:02-26531062
五、電子郵件:ptyats@fda.gov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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