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修正「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」
公告修正「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」 【發布日期:2023-02-20】 發布單位:食品組
主旨:修正「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」,如附件。
依據: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及第37條第3項。
公告事項:
一、 對象:餐飲業者。
二、 期間:自112年2月20日生效,停止適用日期由本部另行公告。
三、 本部111年11月17日衛授食字第1111303276號公告,自112年2月20日停止適用。
主旨:修正「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」,如附件。
依據: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及第37條第3項。
公告事項:
一、 對象:餐飲業者。
二、 期間:自112年2月20日生效,停止適用日期由本部另行公告。
三、 本部111年11月17日衛授食字第1111303276號公告,自112年2月20日停止適用。